一、申报对象
全省范围内从事装配式建筑的专业技术人员,包含装配式建筑开发、设计、图审、监理、施工、检测、部品部件生产、造价、装饰装修、科研、咨询等领域。
二、专家职责
负责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规划、发展调研、课题研究、政策解读、标准制定、技术鉴定、项目评审、学术研讨等工作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作风正派、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。
2.年龄在65周岁以下,健康状况良好,能够独立承担所参与的工作。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,身体健康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3.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,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;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,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;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,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8年及以上。
4.熟悉国家、江西省装配式建筑政策法规、技术标准,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课题、标准规范的主要人员。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参与过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,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奖项者优先。
四、申报材料
1.《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》(原件及扫描件)。
2.身份证、学历、职称、注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扫描件(复印件及扫描件)。
3.专业能力、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(复印件及扫描件)。
4.其他相关材料。
五、申报程序
本次专家征集坚持“自愿申报、单位推荐、择优确定”的原则,按以下程序进行:
1.申报单位应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,并根据本单位申报专家实际情况,确定推荐专家,向单位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提供书面申报材料(一式3份,A4纸打印,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)和电子档。
2.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组织对本地区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省直单位申报专家的材料由本单位初审,择优推荐。请于2023年8月11日前,将专家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(推荐名单应同时报送盖章扫描件和电子表格),纸质版资料请邮寄至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418号(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),逾期不再受理。
3.江西省住建厅根据申报情况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查,择优确定专家人选,在厅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;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,纳入第二批专家库。
六、其他事项
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。
联系人: 全益 电话: 15870671352 19979126619
邮箱:jxszpsjz@163.com